
滁州:CSB蓄电池GP12650直销报价、大量供应
特点:
系列产品具备***尖端的蓄电池科技之功能。
在安全的使用环境时,免保养,免加水,可重覆循环使用。
电槽外壳经超音波特殊密封,置放时不受方向、位置之限制,除依印刷字体方向置放外,亦可以倒立放置、横向放置等各种放置方式,均不影响其安全与功能。
以特殊配方的铅钙耐蚀合金及全自动化制造,品质稳定产品不会产生危险气体。
精密技术配方,使用寿命长,自行放电率极低,具有优良的使用可靠度。
具有优越的安全性,特殊的低阻抗度,回充容易,能量的输出发挥至。
使用耐燃材质电槽,符合UL 94V-0。
可CYCLESTANDBY等特殊功能使用.高率放电性能优异。
深度放电后亦可回复充电。
电池於制造完成后,必须经过***严密之容量侦测。
通过ISO9002、9001、14001认证。通过UL安全认证。航空运输符IATA/ICAO A67条款。
CSB蓄电池使用与维护: 1、系列铅酸蓄电池可以象常规电池一样直立安装使用,也可卧式使用。 2、蓄电池应离开热源和易产生火花的地方,并避免阳光直射及置于大量有机溶剂气体和具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其安全距离应大于0.5m。 3、蓄电池室应具有必要的通风、照明设施,避免安装在密闭设备或容器中。电池间距好在15mm以上。 4、蓄电池均荷电出厂,在运输、安装过程中谨防短路;搬运时不得触动极柱。 5、蓄电池组的安装,因组件电压较高,在搬运、安装、维护时,应使用绝缘工具,配戴绝缘手套等以防电击。 6、蓄电池安装连接前,先用细丝钢刷将极柱端子刷至出现金属光泽,并保持连接处的清洁。连接时应上紧螺栓,以防接触不良引起电池打火。扭矩规定值: 50AH以下电池为4.4N.M 50AH以上电池为10.9N.M 7、蓄电池连接时,连接电缆应尽可能短,以防产生过多压降。 8、新旧不同、容量不同、性能不同的蓄电池请勿混用。安装末端连接件和导通电池系统前,认真检查电池系统的总电压及正、负极。以确保安装正确。 9、蓄电池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时,电路开关应位于"断开"位置,并保证连接正确,蓄电池的正极与充电器的正极连接,负极与负极连接。 10、蓄电池请勿用有机溶剂擦拭。如发生火灾,可用四氯化碳之类灭火器。 11、蓄电池安装前,好在0-30℃、干燥、清洁、通风的环境中存放。存放期距电池的生产期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应进行补充电。 12、蓄电池可在环境温度为-20-+50℃ 条件下使用,但环境温度为10-30℃ 时,可获得较长的使用寿命。 13、不要单独增加或减少蓄电池中某几个电池的负载,如串联使用时的中间抽头作其它电源用。 14、蓄电池使用时,应避免产生过充电及过放电,否则,均会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15、蓄电池在安装结束后,投入使用前,需进行补充充电或均衡充电。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当蓄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20V/单格时,应对蓄电池进行均衡充电。充电限流值好采用0.1-0.2C10(A)。 16、蓄电池组安装应考虑其安装地面、楼板的成载、荷重能力(按建筑图纸要求)。 17、蓄电池的浮充电压是指在环境温度为25℃ 下充电电压值,当温差超过10℃ 时,必须修正浮充电压,否则会损伤蓄电池。环境温度升高1℃ ,应降低浮充电压0.003V/单格;相反,则升高浮充电压0.003V/单格。 18、当负载变化范围为0-100%,充电设备应达到1%的稳压精度。 19、至少每年检查一次蓄电池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并及时予以调整。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不得进行拆、装作业及调整、松动电池连线,以防打火。 20、建议每年对蓄电池进行一次全负载运行,并做好蓄电池运行记录。 21、蓄电池运行中,如发现以下异常现象,应及时查找故障原因并立即予以更换。
使用与注意事项 ⒈蓄电池荷电出厂,从出厂到安装使用,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若时间较长,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在恒压2.27V/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2年,在恒压2.33V/只条件下充电5天。 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25~2.30V,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 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20V,如单体电压低于2.20V,则需进行均衡充电。均衡充电的方法为:充电电压2.35V/只,充电时间12小时。 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充电电压为2.35~2.45V/只,大电流不大于0.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先用不大于上述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35~2.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35~2.45V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结束。 ⒌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 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其充足电的标志,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 ⑴充电时间18~24小时(非深放电时间可短)。 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 ⑶恒压2.35~2.45V充电的电压值,是环境温度为25℃的规定值。当环境温度高于25℃时,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防止造成过充电。当环境温度低于25℃时,充电电压应提高,以防止充电不足。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每个单体增减0.005V。 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 ⒎电池使用时,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
